主要理由为:一、二审判决认定本案工程价款的数额这一基本事实存在明显错误且缺乏证据证明。阳台和背面厨房多算了面积,天沟不应当计算面积,大门雨篷属于无柱雨篷且结构外线至外墙结构外连... 查看详情 >>
***有限公司上诉称,案涉票据的出票人赣州XX有限公司系**集团关联公司,为查明事实,本案应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故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 查看详情 >>
案例点评: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2016年9月3日至2016年11月3日期间,水暖批发部先后多次向抚州XX有限公司提供线材等货品,该货品送至抚州XX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员工戴XX、... 查看详情 >>
简述案件详细情况2020年4月3日,李某与朱某通过中间人黄某介绍相识,双方通过黄某达成协议:李某以单价6.1元/个向朱某购买6万个KN95口罩,货款总计366000元,李某先向朱某... 查看详情 >>